交城:关于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
广大市民朋友们:
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,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,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等疾病的发生与传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以及本县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当前实际情况,决定自即日起,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行动目标
通过集中整治,最大限度减少辖区内流浪狗数量,有效遏制流浪狗扰民、伤人、传播疾病等问题,规范居民养犬行为,努力营造安全、和谐、健康、优美人居环境。
二、整治时间
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0日
三、整治范围和对象
1.整治范围
城区主要道路、公园广场、居民小区、学校周边、农贸市场周边等。
2.整治对象
在公共场所流窜、无人看管、无主认领的流浪狗;未按规定圈(拴)养的家养犬只。
四、整治内容与措施
1.集中捕捉收容
组织专业力量,对发现的流浪狗进行集中捕捉。捕捉到的流浪狗将统一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收容、管理和检疫。
2.鼓励认养领养
对收容的健康、具备饲养条件的流浪狗,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认养或领养。
3.规范养犬行为
加大巡查力度,对遛狗不拴绳、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、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,依法依规进行劝导、制止和处罚。
4.加强宣传教育
通过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、规范养犬法律法规以及流浪狗危害性,引导市民增强自我防护意识,自觉遵守养犬规定。
5.建立长效机制
整治行动结束后,将转入常态化管理,持续加强对流浪狗的监控和管理,巩固整治成果。
五、市民注意事项
1.依法依规养犬
请各位养犬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,做到文明养犬、规范养犬。携犬外出时,务必拴好犬绳,主动避让行人,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。
2.加强自我防护
请广大市民,特别是家长要教育、看管好孩子,尽量避免与流浪狗接触,不要随意逗弄、投喂流浪狗,防止被咬伤、抓伤。若不慎被咬伤,请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,并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处置,接种狂犬病疫苗。
3.积极提供线索
鼓励市民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流浪狗聚集或扰民的问题线索。如发现可拨打110或0358-3522791进行反映。请勿自行捕捉或伤害流浪狗,以免发生意外。
4.支持配合工作
专项整治行动期间,请广大市民理解、支持和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捕捉、收容等工作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流浪狗整治工作事关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,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。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,为营造一个安全、文明、和谐、美丽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!
特此通知。
交城县加强城市文明建设
领导组办公室
2026年3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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